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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硝烟又起-----360:瑞星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4 00:14     标题: 硝烟又起-----360:瑞星

360声明:瑞星制毒丑闻曝光 威胁360员工纯属莫名其妙2 j( h3 @/ c- D8 J; r: X! A
来源:360安全中心  发布日期:2010-12-03  ' k$ y# }& J2 v4 }0 X% `0 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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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2日,《第一财经日报》发表题为《杀毒软件业野蛮生长法则:自己研发病毒自己杀》的报道,披露了瑞星杀毒造假案的主角——某市公安局原处长于兵的最新供认资料,称瑞星公司向其行贿时曾提出,由公安机关发出病毒警报,提示用户下载该公司杀毒软件进行杀毒,而病毒则是由瑞星公司“研制”。0 s8 e# R+ R& Q% W+ J- 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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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随后,瑞星公司发表题为《关于网络谣言“杀毒软件厂商制造病毒”的严正声明》。奇怪的是,该声明竟然对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未作任何反驳,反而将矛头指向与该报道毫无关系的360公司员工王翌,严辞威胁要追究王翌个人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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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针对瑞星公司对本公司员工的威胁,360公司声明如下:/ y4 w/ |5 b.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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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,经查,关于瑞星自制病毒的消息,在微博上至少有上万人转发和评论,360公司员工王翌仅仅是在转发他人微博时点评了一句:“瑞星和某山等传统杀毒软件公司自制病毒也不是新闻”,并不是该消息的最初发布者。瑞星公司从上万微博用户中单挑出王翌一人,威胁要追究法律责任,无非是因为王翌是360公司的员工。瑞星既不敢正面反驳媒体,也不反思自身行为,反而急于封网民之口,把转发等同于首发,把点评等同于捏造,这种强盗逻辑闻所未闻,无异于对中国4亿网民言论自由的一次赤裸裸的挑衅!不但莫名其妙,简直岂有此理。360公司将坚定地支持自己的员工勇敢面对这一恐吓行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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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、某些收费杀毒厂商为了提升销售业绩而制造和传播病毒,在行业内一直都有传闻。360公司认为,要根除这一痼疾,根本办法是推行免费杀毒,从根源上杜绝收费杀毒厂商自制病毒的利益驱动。瑞星公司不敢对有关其制毒的媒体报道进行任何反驳,反而是顾左右而言他,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心虚。6 f" `! B& F# r# n9 J" J( v8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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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,瑞星公司声称王翌博文“严重侵害了北京瑞星公司的名誉权、商业信誉权”。试问,瑞星公司巨资行贿收买官员,炮制假证据诬陷竞争对手,导致微点公司员工或身陷冤狱,或流离失所,如今已昭然天下。像瑞星这种道德败坏、遭人唾弃的作恶公司,居然还能把“名誉”和“商业信誉”说得出口,实在可笑!
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4 00:14

又开始弹框了
作者: 23时31分45秒    时间: 2010-12-4 00:18

当了超版了 我的语言就要有节制了
+ _* Z. G& [* @: R! N' S  Q' X一句话 CTM360
1 ]: j5 u. y* Z% U4 h+ d这是我做昨天发的观点http://www.guanzhuang.net/viewth ... &extra=page%3D1. t# b; L) K0 J! V; R9 ?
顺便说一句 前两天我哥们电脑出毛病了 他安装了360 因为他电脑老从起我让他下载一个鲁大师看看电脑性能及其温度 大爷的 360 居然拦截鲁大师的更新
作者: Xiaowen    时间: 2010-12-4 01:34

已经对这些垃圾不感兴趣了。
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4 10:48

我也不感兴趣,只是总是弹框影响我,
作者: 不可忍受    时间: 2010-12-4 19:54

抵制360,抵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
作者: 23时31分45秒    时间: 2010-12-4 19:56

回复 6# 不可忍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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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4 22:24

在机制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,好多问题都是通过互揭老底暴露出来的,这也是一种监督,只是他们打架不影响到用户就好
作者: girowl    时间: 2010-12-4 22:26

360太垃圾了,只要360存在一天,网络就永远不能消停。
作者: 23时31分45秒    时间: 2010-12-4 22:27

看起来志同道合的人不少
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5 09:40

360的做法令人不耻,良性竞争可以更好发展,为什么非要使用令人不耻的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呢
作者: 嘻嘻鸟    时间: 2010-12-5 15:13

360还有完没完,不做好技术杀软经常误杀误报还有时间打架。
作者: 23时31分45秒    时间: 2010-12-5 15:23

看起来这个帖子还是能在网上被搜索到的
作者: 边锋    时间: 2010-12-5 16:30

360不黑一下别人,还真闲的蛋疼啊
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5 22:18

让他们打吧,搬个板凳看热闹
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8 09:17

关于金山公司在“微点案”中提交不实证据的说明8 h" x" K$ w  H/ J$ b

9 s& C$ Q2 t7 K* D0 j% G9 i6 o来源:360安全中心  发布日期:2010-12-06  - x9 U  H; C" R9 f+ e3 W

6 f0 N9 |! z# G/ r  2010年12月6日,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金山安全)诉360董事长周鸿祎(被告)名誉侵权案开庭。关于此案,有如下说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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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案核心,是被告在微博上披露的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(并非原告金山安全,金山安全系2009年11月才成立)在微点案中的“做伪证”的行为。在庭审中,双方当事人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“一中刑初字第188号”刑事判决书进行了质证。该判决书披露了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收受瑞星公司贿赂、炮制冤狱迫害微点公司的相关细节。对于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的所作所为,判决书明确显示:. P/ ~/ L, g9 k9 ]2 n& |$ U#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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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判决书第49页:2005年初,被告人于兵在担任网监处处长期间,接受瑞星公司赵四章的请托,为解决瑞星公司与股东刘旭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提供帮助。2005年7月至2006年间,于兵利用职务便利,借口刘旭所在的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东方微点公司)存在在互联网上测试病毒的行为,亲自组织、指挥网监处干警张鹏云、齐坤(已判刑)等人,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,对东方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立案、侦查,致使田亚葵因伪造的证据受到法律的追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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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、判决书第65页: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《关于2005年上半年我市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》……等证明:2005年7月至8月间,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、……向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书面报告2005年五至六月北京市病毒高发等情况。+ Z' g8 K- w, r# Q  Z$ p2 E' W: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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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、判决书第61-62页,李铁军也承认: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《关于2005年上半年我市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》是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要求金山软件公司出具,他经办的,内容是网监处的人写好让他们公司盖章。他们公司对病毒的监控只能具体到某个地区,像报告提到具体到某个IP地址段是绝对做不到的。0 }" z4 p" S: G9 J5 i

2 S0 |) |+ Y0 m' ]/ b" X! I; G. r  4、判决书第55页中,于兵指使伪造证据的主要帮凶齐坤(已被判刑)也证明:金山公司病毒检测网络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监测到具体的IP地址段。这些报案材料不属实,都是对田亚葵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补的。( u4 y# ^2 D4 o% f1 j'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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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、判决书第50页,证人张某某(网监处副处长)的证言证明:田亚葵案件时他不参与处里的工作,于兵从不通知他开会,所以田亚葵案子是怎么出来的不知道,只有一次东方微点的听证会于兵通知他参加。病毒每年都有,并不是2005年高发,现在看应该是为做这个案子。8 n# n- _* L0 q

- Q' w5 X3 v- q/ f! g# F  6、判决书第51页:证人赵某某(网监处副处长)的证言证明:田亚葵案件前期于兵让他签字他只能签了,后期他不签字。这个案件从来没正式在处里讨论过,是于兵一手抓的,几个处领导都不清楚这个案件。病毒每年都有,其没听说2005年上半年有病毒高发,现在看是为这个事做的。5 @5 m: H8 |! ]

: H+ S6 G. V6 ?! _0 J6 V  7、判决书第65页: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出具的《2005年中国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技术分析报告》和《计算机病毒疫情监测月报》、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证明、工作说明、江民2005年1月-9月全国月疫情、2005年5月-8月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总病毒统计情况和排名靠前的20个病毒的感染情况表证明: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情况及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2005年病毒爆发及感染的真实情况。其中2005年5月、6月的病毒疫情比较稳定,6月排名前三位的感染数量百分比总体在下降,得到一些控制和缓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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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p6 A6 Q; f% J3 c1 p3 @  (注:金山出具的《关于2005年上半年我市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》,事后成为证明“微点公司散播病毒”的举报材料之一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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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该判决书于2010年8月20日宣判,2010年11月底,该判决书已生效。至于金山公司在“微点案”中到底充当了什么角色?当时的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,在明知网监处草拟的报告有重大失实描述的情况下,仍然盖章放行,最终导致无辜之人枉受牢狱之灾。这种行为究竟应该如何评价,我们相信读者心中自有公论。2 [3 Z9 A$ q9 z7 I" }1 @# 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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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坚信“清者自清、浊者自浊”的道理,同时也向金山公司及金山安全建言:“往事不可谏,来者犹可追”,如何挽回影响,全看金山自己了。一味以诉讼为手段打压异见,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。
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8 09:18

360开始逐个报复qq的盟友们
作者: 23时31分45秒    时间: 2010-12-8 09:18

回复 16# 人在江湖 4 w& N* G% c3 a1 o# J! 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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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g* z8 g" Y# l& J    草 360是有点屁事就得往官网上或者论坛上放 哪个公司跟他似的
作者: 23时31分45秒    时间: 2010-12-8 09:21

本帖最后由 23时31分45秒 于 2010-12-8 09:41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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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U* ?9 K8 z- f; Y* b$ v: |/ j& @360经常转移问题 金山告360是用垄断做法强删金山卫士 2 O2 O9 ^# A  Z; b; C' d
我现在都懒得再看360的文章了 没骂的勇气了
. U' Q  a3 M5 b; P( K  S. l8 P今生去过的最和谐的论坛就是360的论坛
作者: 人在江湖    时间: 2010-12-8 09:36

我也没想关注,360又弹窗,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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